北京化工大学秦皇岛环渤海生物产业研究院是秦皇岛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本院是一家独立的检测机构,能够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或契约的规定,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 产品检验服务。为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保密性,特做如下声明:
1. 本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业务。本院的一切检验活动不受上级行政管理人员或部门的干预,确保检验数据的公正性、保密性和真实性,确保本院所有判断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2.本院郑重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保守客户秘密。
3.本院严格遵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杜绝虚假报告,避免不实报告,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保证检测行为的公正性、合法性。
4.本院严格遵守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依据现行有效的检测规范、标准、方法,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保证检测方法的科学性。
5. 本院全体人员遵纪守法,忠于职责,不接受被检单位任何形式的贿赂或提出任何与检验无关的要求;不从事与被检测产品直接有关的活动,保证检测行为的诚实性。不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本院技术能力、判断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对于违反规定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6.本院全体人员持续识别来自内外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风险,包括诚信风险和合规风险,自觉遵守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和GB/T 35770《合规管理体系指南》的要求,营造诚信、合规文化氛围。
7.本院对所有客户的检测服务一视同仁,合理收费,对客户的申诉和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并在5日内作出明确答复,保证检测工作的客户满意率。
8. 本院全体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格为客户保密,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向第三者泄露受检产品的技术秘诀;不利用受检单位技术自行开发同类产品;不向受检单位泄露监督抽查、统检等检验活动的有关安排;不在与受检产品直接有关的单位 兼 职或受聘。
9. 本院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进行风险分析,实施相应的管理。
10. 本院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检验工作,做到规范合理,保证检测服务的规范性。
11.本院成立举报热线,专门受理工作人员参与弄虚作假,敲诈勒索、商业贿赂、渎职等案件。举报电话0335-5828771。本院人员有违法失职,徇 私 舞 弊 的按照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